省汽车运输货票(精选29篇)

省汽车运输货票(精选29篇)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

  自编号: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   车属单位:_________ 牌照号:_______________

  装货地点

  发货人

  地址

  电话

  卸货地点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运单或货签号码

  计费里程

  付货人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包装形式

  件数

  实际重量(吨)

  计费运输量

  吨公里运价

  运费金额

  其他费收

  运杂费小计

  吨

  吨公里

  货物等级

  道路等级

  运价率

  费目

  金额

  装卸费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1、煤炭。要求入厂煤炭燃烧大卡保证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价格与运输费用,随市场行情变动及时调整。

  2、铁精粉。由选矿厂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3、石灰石。由采石场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4、厂内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时,由运输队派遣车辆,并依据使用时间或车次进行结算。如需要长途运输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输费用。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公司内部各种货物运输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承担乙方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汪清县境内交通和运管部门,保证车辆畅通运输。

  3、甲方有权利调动乙方车辆。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购买、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2、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有权利参加甲方相关会议,并行使建议权。

  3、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各种车辆税费的缴纳。

  四、运输费用结算:

  五、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__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 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 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 )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每车不少于20趟(每少一车扣运费3000元,每多拉一车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车付款( ),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 )。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方协助乙方在货物起运前的装车,到达目的地的卸车由甲方负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清点卸货。矿上装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到电厂卸货时间不超过3小时。装车或卸车过程中压车每天超过3小时累计20小时按照一趟计算 。装卸车由甲方负责。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甲方的燃煤汽车运输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燃煤汽车运输任务的部分运量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将部分燃煤汽车运输业务委托给乙方。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量为准。燃煤运至甲方指定的煤场或卸煤沟。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20xx年1月23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条 计量

  1、 燃煤运量以到厂方计量为准。、

  2、 运输距离以甲方测定为准。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1、 根据双方计算,确定运输单价为14元/吨(含1元/吨的管理费,不含其他费用)。

  2、 价格调整原则:根据市场油价变化,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3、 结算量=过磅净重量+扣矸量+扣水量,次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4、 乙方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运输费用结算表提供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在接到上述结算依据后10日内支付运费。如遇甲方资金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5、 在国家对运输行业治理超载期间,甲方对电煤运输费用进行调整,如有变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

  1.1按时下达运输计划给乙方。

  1.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1.3有权对运输车辆进行巡视、监控。

  2、乙方:

  2.1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2.2乙方指定至少一名负责人配合完成燃煤运输调度工作。

  2.3负责自矿点装车后至甲方指定卸车点期间的一切事项(如环保、交通、沿途地方关系协调、安全管理等),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结算运费、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运费,乙方有权要求由燃煤采购方扣除甲方燃煤款直接结算给乙方运费。

  2.5乙方应加强运输管理,杜绝中途倒煤、换煤现象。

  2.6因特殊情况改变运距,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于次日向甲方提供运距改变申请,经甲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费用由乙方负责。

  2.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行为而乙方未及时上报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发现一次倒煤、换煤现象,甲方不予结算违规车辆的运输费用 ,按照当年车次的采购煤价*吨数采购单价*2进行考核,该车辆予以除名并报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任务(不可抗力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公司承担其运输任务,不可抗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出现争议后,双方协商解决,在未解决之前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协商不成时,提请许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2、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结清费用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5

  租赁协议是指某人(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附带或不附带购买选择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道路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收货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__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__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6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

  (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 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3、 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 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及时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及时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三、 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四、 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8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石灰石汽车运输车辆车主

  1、 经甲、乙双方协商,将石灰石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为:将一、

  二、三采区开采石灰石运输至甲方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

  2、 价格:(1)、由一、三采区下部开采面运至供料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80元/吨(含税价);(2)、由二采区下部、石灰厂开采面运至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80元/吨(含税价);(3)、除上述二条规定以外的石灰石运至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0.95元/吨(含税价)。每月二十六日由甲方生产质量科核实后,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牵头统一结帐、下发。

  3、 乙方在石灰石装车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加强粒度和质量管理,杜绝粒度>400mm,夹土量>1%,水份>1%及五花石上车。否则,每车罚款20元。

  4、 乙方任何一台车不按甲方安排出车运输;视情节罚款20—200元;连续五个工作日不参加运输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当月运输费用。

  5、 因乙方任何一位车主不按甲方要求按时出车或不出车而影响甲方生产或空库,视情节罚款50—500元。乙方车辆班次安排由甲方予以调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当月运输费用。

  6、 每位司机缴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正常中止合同时退还。每位司机每年缴纳1500元有关管理费用,在甲方厂区范围内乙方进行属甲方的运输业务时的管理协调工作由甲方保卫科负责协调。

  7、 每位司机必须持驾驶证及相关证件上岗,并将驾驶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生产质量科备案。否则,不得上岗。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建、构筑物或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500元。

  8、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迟到15分钟以内(含),每次罚款20元;1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含),每次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9、 乙方因机械故障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均必须向甲方有关单位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有效,并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班〃台车。

  10、 当班期间,任何司机或车辆不得离岗或去干其它业务。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空机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生产或设备损失。车辆出现故障的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台车。

  11、 乙方必须保证通讯设施二十四小时畅通。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2、 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甲方的《企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定,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3、 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供料车间、生产质量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4、 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 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除石灰石运输以外的其它运输任务,否则一次不完成任务罚款30元,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二次不参加罚款100元,三次不参加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终止参与甲方其它的一切运输业务。

  16、 乙方无任何权力转让运输车辆或更换驾驶员,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驾驶员或转让车辆的,必须报请甲方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风险抵押金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甲方清除转让车辆另行寻找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转让人自负。同时扣除转让人的风险抵押金并处甲方供料车间负责人罚款500元。

  17、 本合同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供料车间具体负责。

  18、 此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四月二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该合同的权力。

  甲方代表签字: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9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0

  甲方:

  乙方: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按照本机的使用和操作方法正确操作,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 自卸车启动前,应做好各项系统检查;制动、传动、驱动、灯等系统不得带病作业。

  3、 装料时,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4、 运输途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刹车、档位、方向失灵、水温过高、刹车片发热、气压不足、爆胎等隐患。

  5、 运输途中车辆慢行,在新路基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千米每小时。下坡不得空挡滑行,注意来往车辆、行人。

  6、 调头时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调头,不得随意调头。

  7、 调头时注意来往车辆以及现场作业人员和自身车辆的安全。

  8、 卸料时听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慢行慢倒,保证施工机械和作业人员以及自身车辆的安全,如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自行承担。

  9、 如因手续不全,造成交警和运管部门扣车与项目部无关,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0、 自卸车在施工中,驾驶员提高保护材料的安全意识,做到不浪费,及时将材料送到现场,如在运输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材料和车辆等损失,由自卸车自行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概不负责。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1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2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方面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等产品

  2、运输种类:产品在公路汽车运输以及吊卸

  3、合作项目: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乙方用运输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排吊车安全的卸到甲方客户工地人员指定位置堆放。

  2)甲方厂内驳 或装船,以及运程在1公里范围内的运输装卸,统称为驳桩。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特别安排车辆或吊机进行退桩或驳桩。

  4、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乙方物损风险承担期间发生的物损,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方桩运输需按照甲方公司技术部门的方桩装载要求进行装载支点加工及搁置,装载支点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运输方桩到达工地卸桩时,所卸方桩堆放不允许超过二层。(如遇特殊情况工地无法堆放时要经工地签收人同意后方可堆放超过二层)

  4、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结合乙方意愿。2、甲方当日

  乙方必须次日九点前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逾期的发运单必须退回甲方。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本生产基地的设计生产能力 万米/年,按照 平均比重约计 吨。其中需要汽车运输的比例约占70%,即大概的运输量在 吨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本生产基地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当日发运单回执(指定人签收的发运联),在签收后,必须于次日17:00之前送至甲方指定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四:运输单价以及零星附加作业结算单价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下表)

  注:1)上表单价包含吊机费用3元/吨,如甲方客户工地自备吊机,则针对该工地上表单价下浮3元/吨。

  2)上表所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卸桩、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3)新增区域运价依据表一相关公里数双方协商具体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上表的增加。

  2、运输重量的结算按(《20xx沪G/T 502》 或者《苏G/T-20xx》二者选一)图集(公开发行)内各规格型号方桩的理论重量计算,随车附属品如桩尖,接桩材料及工具等不计重量。甲方保证乙方每车运输量不低于50吨,低于50吨按50吨结算,乙方对50吨以上货物不得推托不装。有货情况下,乙方装货数量在50吨以下的,甲方不予上述补助(白天发车、出境除外)。

  3、工地有退桩要求时,按15吨(含)为基准,不足则不予任何补贴, 超出予以半价补贴;如属必须派空车至工地运回退桩的,甲方按正常运输予以结算。如本可避免但由于乙方未配合造成的必须出空车运退桩,则甲方不予该类补贴,相应退桩数量记入该项目退桩总数量。退桩须办理《工地转运(退回)确认单》手续,并以该单据为依据。

  4、非乙方原因,工地有驳桩要求时,乙方接到甲方调度驳桩指令后进行驳桩,同时涉及到吊车和车辆的使用,甲方支付乙方300元/车补贴(包括装卸和运输),光涉及到车辆的甲方给与乙方200元/车补贴。光用吊车的甲方不做补贴;但如所驳桩非乙方承运的,且光用吊车驳桩的,甲方给与乙方3元/吨的补贴,但单次驳桩数量在5节之内的甲方不予补贴。每次驳桩工作完毕后需补办《工地转运(退回)确认单》手续,并以该单据为依据。

  5、甲方厂内短驳、装船以及运距在1公里范围内的非运至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不包卸按3元/吨结算;包卸按5元/吨结算。运距超过1公里非运至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双方协商运价并书面确定。

  6、若一天内单个工地发货数量为一车的,又需吊卸的,并且吊机由乙方负责的,甲方额外给予乙方200元/车补贴(发试桩和最后一次货除外)。二车以上含二车不做补贴。

  五、甲方义务

  1、每个项目运桩前,甲方必须将该施工工地的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桩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通知方式以短信或传真为准。

  2、甲方每天点之前出具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发货量在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3、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4、甲方尽量提供场地供乙方停车、提供办公室、提供乙方驾驶员以及乙方其他人员休息以及工作,并提供该办公室的使用规则,供乙方遵循。如乙方未遵循,甲方可随时收回。

  5、甲方针对乙方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提供施工工地以及其他单位针对车队的反馈意见,供乙方改善,并作书面记录,供乙方查询。

  6、每次运输款结算,甲方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结算;相关货款只支付到乙方帐户。

  7、乙方在合同期内工作出色,甲方将在年终给予乙方适当奖励,并优先考虑续签合同。

  8、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第三方造成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 乙方运输前针对每个项目都去工地熟悉路线和地形,便于运输。同时应与甲方、现场调度人员及现场甲方指定签收回单人员相互熟悉。由于工地内道路问题造成驳运桩所产生的费用,不要求甲方补贴。特殊情况,可向甲方协商。

  2、乙方每天的承运能力在车以上,乙方运输车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按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按甲方现场要求进行装货,并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乙方必须达到甲方每天出车计划数量的90%以上,低于90%,乙方自愿承担200元/车的罚金给甲方。

  3、乙方用运输车辆将货物运送到卸货地点后,吊机必须及时到位,并按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位置堆放,操作时一定要服从现场施工人员或甲方现场管理员的指挥。货到装卸地点后,乙方吊机需在2小时内抵达,如超过两小时并引起甲方客户投诉,乙方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4、乙方进入甲方客户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工地工作人员指挥,不听从指挥、野蛮作业的,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款给甲方,如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被甲方人员发现或被甲方客户投诉,在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或者穿拖鞋作业,乙方自愿承担50元/次罚款给甲方。不按甲方要求作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总调度的运输计划安排,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且不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发货数量及时间的安排,不与工地的工作人员争吵、漫骂、打架等有损于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违反本条,乙方自愿承担罚款20xx元/次给甲方,并赔偿相关损失,涉及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如遇退桩情况的,由甲方调度提出要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当天无条件退回,把退货回单带回公司同时办理好退桩手续,若未及时带回。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次罚金给甲方(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退回的经甲方调度同意后另安排时间退回)。

  7、如果甲方调度室下达驳桩指令后,未完成驳桩任务的,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次罚金给甲方。

  8、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送货司机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9、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甲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工地的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发货单位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如延期交回的,乙方自愿承担100元/次罚金给甲方。

  10、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xx元/次罚金给甲方。

  12、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13、乙方人员不在施工现有设施上以及甲方场内现有设施上乱涂乱写,如发生类似现象,乙方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乙方人员不随处大小便,如有类似现象,乙方自愿承担5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4、乙方保障甲方要求随车带给甲方客户工地的接桩材料、桩尖等安全如数的交给指定人员,中途如被乙方人员遗失变卖的,乙方负责按照货值赔偿,并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5、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装载桩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如因此造成发桩延时的乙方自愿承担3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如延误发车超过2小时,则乙方承担3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6、乙方从甲方场内出车以及从甲方客户施工工地回程,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17、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供桩造成不良反映;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一小时内没有出车的,将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8、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50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接受甲方交办的运输任务。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双方在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的情况下,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甲方退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不退还,则每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运输过程中,价格按表一约定的价格执行,如因油价调整则按照新的双方确认的单价执行。

  3、每月运输量月底结算,次月第2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上月结算报表及原始运输凭证(即指定人签收的运输联)送于甲方签收,甲方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否则视为默认。甲方针对疑问处可要求乙方提供证明,审核时限顺延,乙方未能提供佐证的甲方可作相应扣减。运输结算以甲方指定的甲方客户人员签收的运输联为依据,附加作业结算依据双方确定的《工地转运(退回)确认单》双方确定结算金额。

  4、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5、乙方必须开票自身抬头的正式的有效的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可指定运输发票的收货单位并提供开票资料;甲方未指定收货单位的,乙方将发票开具给甲方。开具发票时间,由甲方指定,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如运输合同终止后2个月内,余留的应开未开票发票可全额开具给甲方。

  6、付款以按月滚动方式支付:选择1)截止到上个月运费的结算总欠款的30%,在当月付清,并以此类推。

  2)垫资三个月,即第四个月内支付清第一个月的运输结算款,并以此类推。以上两项二选一,涂改无效,未作选择的默认为2)。 3)自定的付款条件情况—————–,其运价调整比例为———。

  7、若甲方未能按付款方式条款支付的,每迟延一天,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到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5、由于乙方未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或违反第八款第3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提供给甲方更好的服务,或与乙方再次协商本合同条款加以变更。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按照本合同要求继续承运,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双方合同终止后并不在续签,双方可协商尾款的支付方式。建议在三个月内按计划分月支付清。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车辆证件以及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该情况运输批次的结算款。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3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

  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承揽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揽工作内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揽工作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甲方有权根据其所承揽廉江汽车运输总站安铺分站的部分站场管理工作(站务、安检、保卫等)需要,灵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其中一项工作。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尽快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三、协议期限。

  从二0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费用:每月捌佰元(¥800.00)。

  2、费用支付方式、时间: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将费用支付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与支持;

  2、对乙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3、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担因承揽工作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责任,包括乙方工资、福利、社

  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以及发生各种事故、事件(含工伤)所产生的责任。

  3、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协议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揽的工作。

  4、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时取得承揽费用。

  5、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所述工作转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七、其它约定

  1、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一次性交给甲方壹仟元(¥1000.00)风险押金。若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被投诉影响甲方形象或信誉的行为的,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乙方所交的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协议期内,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工作,或不服从甲方或其上级监督的,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同意将所交给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风险押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承揽工作而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壹仟元(¥1000.00)违约金给乙方,且同意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若出现乙方未给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没收风险押金并随时终止履行本协议,由此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发往全国各地汽运零担、整车运输。

  2、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如果乙方不认可而导致合同中止则双方均不属违约。

  3、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见附表(《珠海市安而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承运到达城市运价表》)。

  4、甲方指定为该公司代表,乙方指定 为该公司代表,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结算、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回复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代表变更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5、乙方货物必须包装完好,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负责件收件交,不负包装内容之责任。

  6、乙方必须按规定包装,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8、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9、因地震、战争、天气、交通事故、政府部门戒严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货物延迟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10、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预定车位或计划货位。

  12、准确填写《货运单》,《货运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本合同与《货运单》内容有抵触以《货运单》为准。

  13、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证。

  14、按照货物价值进行保险。

  15、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相关费用。

  16、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货运单、装箱单等,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7、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四、保密条款

  18、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给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到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双方须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五、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20、运输费用计算方式:以甲方报给乙方运输优惠价为准。

  21、承运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付甲方的运输费采用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应在5天内付清所有运输费。

  六、违约责任和赔偿:

  22、按照《保险法》规定,乙方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进行投保,汽运为0.3%,特殊货物(如鲜活货物、文件、工艺品等)按甲方规定投保。货物在投保后出险,均以货运单上运输保险价值为准,按出险货物占总货物的比例进行计算赔偿,如有争议按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不投保的,按此票货物运输费的3倍赔偿。

  23、乙方无不当理由不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运输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额0.2%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24、因下例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A、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

  B、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货物的合理损耗。

  C、包装方式或封口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但内件短少;

  D、乙方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提货人的其它过错。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解除时,乙方三日内结清所欠甲方的各项费用。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7

  好的车况及全套运货工具(雨布、大绳、夹板)。

  二、 承运者在装车时必须检查货物,仔细清点件数,确实做到人货上车负责到底。

  三、 严禁司机中途带货,或无故停车。承运途中发生车祸生成货物受损、丢失、被抢、被子盗由承运方全部赔偿。承运途中发生车祸汽车发生故障时,承运方必须快速把车上货物通过各种途径按时送到目的地一切费用开支由承运方承担,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承运途中货物受损,雨淋、污染、和货物被盗、被抢、丢失等由承运方负全部经济责任,赔偿期限十天,如故意拖欠本公司有权扣车或用其它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 承运者必须在确保安全下,按指定路线准时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途中不得酗酒、打架、如因此引起安全、耽误时间由承运者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 运费在起运前预付 %,余额到交接完毕后全部付清。承运方必须全线开通手机,保持与本公司畅通联系。

  六、 沿途吃饭、过路、过桥等正常开支由承运方承担。

  七、 本公司人员负责并督促司机安全快捷完成运输任务,其它概不负责。

  八、 承运方在承运过程中不能准点准时到达的,要扣除部份或全部运费并承担法律和经济刑事责任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承运人: 托运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9 月 26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对承运甲方木材一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木材起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装车地点、行驶线路和卸车地点进行原木或枝桠材运输任务。

  第二条:甲方负责木材或枝桠材的装车和卸车,乙方只承揽装车后的运输。

  第三条:木材运输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次年的四月份木材生产结束止。对不服从调度安排,无故停运的,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已承运的运费。

  第四条:在运输木材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配车命令及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木材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运费:原木运输按 元m3公里,枝桠材 元/吨公里,其中个体民营车辆运输单价中含管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 元/ m3,枝桠材 元/吨。待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全部结算。

  第七条:甲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以乙方运费,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将所装载的木材或枝桠材全部安全送到目的地,由于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木材减少或枝桠材减少或毁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承运范围及要求执行,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超出行驶线路,受到处罚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19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苏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苏州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0

  总 则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第二条 包 装

  1.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 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 务

  1.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 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 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 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 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 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 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 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 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 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 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 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 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 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 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 5000 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 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 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 . 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 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 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一、 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 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 /月 (一月26个工作日)。

  2、 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 /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 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 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 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 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 争 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 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 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 (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 本合同生效地:中国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1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钢模板等产品

  2、合作项目: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在施工地具备机动车通行的条件下,乙方用机动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全的把车辆停放到甲方客户要求的位置。

  3、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当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客户处时,甲方客户因故不签收或指定人员不能签收的,乙方可将货物运回就近仓库寄存,返运费及仓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的物损丢失,由乙方按生产成本价赔偿。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过磅吨位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2、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3、装车工作由负责,卸车工作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清单统计为准,正副不得超过2吨。有超高、超长超宽的异型物件必须事先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按时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管制、非乙方承运车辆的交通事故、运输过程的道路路况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3、甲方的设计生产能力按照 平均比重约计。即大概的运输量在 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 甲方全年所有外出运输业务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运输,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是甲方选定的唯一货物承运机构。甲方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的运输单位承运,否则,甲方应支付1000元/次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指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暴雨、台风、火灾、暴乱、禁运、战争、政治运动等造成的延时、货物损坏、短少乙方不承担货物风险责任);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以及甲方、收货方的过错造成货物的损毁、丢失;货物外包装完好货物内部发生短少、损坏的;由于货物自身原因被政府机关查收等因素造成的货物短少、损坏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输车辆到厂后在 小时应装完货物,超过时间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元计算,车辆在快到达运输目的地之前应提前通知收货方,甲方指定的收货客户应提前做好卸车准备,在车辆到达目的地 小时后未卸货的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计算。如甲方通知乙方派车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因产品未生产好或因其它原因当日无法装车的甲方应承担乙方车辆的返空油费(按每公里5元计算)。造成车辆当日无法装车的根据车辆型号按台班费计算。

  五、甲方义务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甲方必须将该货物送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输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

  3、甲方每天点之前通知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4、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2、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

  3、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或甲方客户指定地点卸货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金给甲方。

  5、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7、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装载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

  8、乙方从甲方厂内出车,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9、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交货造成不良反映;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做出反应,如果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后果的严重性给予甲方补偿。

  10、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内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元~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

  1)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按吨位结算,具体价格按双方事先约定的结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乙方将每月28日前本月结算报表及原始运输凭证交予甲方进行对账,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进行结算;超过结算日期按每日1000元付给乙方资金利息。相关货款只支付到甲方为乙方办理的中石化油卡中主卡中,由乙方自己分配。运输价格根据甲方客户的距离里程,路况,车型,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灵活定价。垫资不高于6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4)付款以按月滚动方式支付: 乙方垫资一个月,即在每月28日之前结清当月运费,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发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员工上下班及厂内通勤需车辆接送,乙方拥有证照齐全的客运车辆,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接送工人上下班和厂区通勤的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给付服务费的金额、时间及办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详见合同附件(行车路线表附后),该服务费为包干价,除此 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出勤量为乙方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价款的油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给付乙方服务费。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2.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安排,按时按量完成接送甲方工人上下班和白天厂区通勤的任 务(接送、通勤路线及站点详见合同附件,如有变动双方另行确认)。

  3. 乙方车辆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不得拉运与甲方无关员工及人员,否则经甲方核实后, 甲方有权处以每次200元的罚款。

  4. 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外,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 得向甲方员工及厂区内任何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处以每次 1000元的罚款。

  5.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一切因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发生安全事故或者乙方雇佣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报酬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支付、垫付款项双倍数额的违约金。

  6.乙方仔细阅读了解甲方《通勤车管理制度》,并保证严格遵守该制度关于乙方的各项要求,如有违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相关处罚。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通勤车管理制度》和行车路线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旅游运输的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是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相应旅游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

  2、甲方应按具体趟次合同的要求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交通部规定的一级车况等级要求并具备完备的营运手续。

  3、甲方所派驾驶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旅游客运驾驶员条件驾驶员应严格按照乙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乙方委派的导游按照团队运行计划作出的安排。未经乙方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

  4、甲方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提供优质服务

  5、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_______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甲方应就近安排相同或相近类别车辆接驳。

  6、乙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乙方委派的导游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乙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及其委派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乙方应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备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8、乙方在签订趟次合同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旅游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所需车辆类型及等级、旅游线路、用车时间安排及接送地点等用车情况。 乙方的团队运行计划表应在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交给甲方。乙方提供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9、乙方委派的导游应负责安排好驾驶员的住宿保证并督促驾驶员充分休息确保旅游团队的运输安全。

  10、趟次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10向甲方交纳订金合同履行完毕合同_____天内向甲方付清合同约定运输费用乙方不再承担甲方运输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11、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_____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甲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乙方可自行组织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不得超过约定运输费用的_____。

  12、乙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乙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三、甲方的违约责任

  13、甲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运输费用_____的违约金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14、由于甲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延误接团时间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2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造成旅游团队滞留而延误行程计划的 3因驾驶员违章驾驶或客车技术状况、装备的问题造成团队人员人身伤害及行包毁损、灭失的 4甲方所派驾驶员不按照乙方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的 5甲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15、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及其委派导游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7、旅游团队人员造成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 18、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

  19、车辆运行途中发生不可抗力如暴雨、地震、山体滑坡、塌方等级造成道路中断而需临时改道行驶增加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_____元/公里支付行程被迫中止的乙方按实际用车情况支付费用。

  20、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1、赔偿金或违约金应明确责任之日起10日内偿付逾期偿付的每延迟一日加付5的滞纳金。 22、甲乙双方签订的旅游运输趟次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或提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选择以下_____ 的方式解决 a、向______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起诉。

  2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4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5

  甲方(托运方): 电话:

  乙方(承运方):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下列商品车:

  经甲、乙友协商,就有关商品车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安全、准时、快捷”的将商品车交付于甲方指定的接车人,并将随车物品及有关的资料一并交付。

  二、交接车:甲方向乙方交车时(甲方待运的商品车)双方经办人员须仔细查验该车原有的损伤及随车物品。交接验收后,乙方承运责任随之解除,承运车辆再出现的任何问题均无乙方责任。

  三、 单证交接:甲方必须将符合国家规定并与该商品车运输有关的单证、资料交于乙方,供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备查,如因甲方单证、资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无乙方责任。

  四、赔偿: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由此对商品车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运费付费方式: 到付人民币(大写):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结束后终止。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方可以免除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本同样有效。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6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钢模板等产品

  2、合作项目:1)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在施工地具备机动车通行的条件下,乙方用机动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全的把车辆停放到甲方客户要求的位置。

  3、风险承担: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当乙方将货物运输至甲方客户处时,甲方客户因故不签收或指定人员不能签收的,乙方可将货物运回就近仓库寄存,返运费及仓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的物损丢失,由乙方按生产成本价赔偿。

  二:装载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过磅吨位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2、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3、装车工作由负责,卸车工作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清单统计为准,正副不得超过2吨。有超高、超长超宽的异型物件必须事先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按时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管制、非乙方承运车辆的交通事故、运输过程的道路路况原因造成的货物延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告知甲方)

  3、甲方的设计生产能力按照 平均比重约计。即大概的运输量在 左右。该数量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情况,甲方生产需要汽车运输的货物,均由乙方承运;但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 甲方全年所有外出运输业务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运输,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是甲方选定的唯一货物承运机构。甲方不得将货物转交其他的运输单位承运,否则,甲方应支付1000元/次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指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暴雨、台风、火灾、暴乱、禁运、战争、政治运动等造成的延时、货物损坏、短少乙方不承担货物风险责任);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以及甲方、收货方的过错造成货物的损毁、丢失;货物外包装完好货物内部发生短少、损坏的;由于货物自身原因被政府机关查收等因素造成的货物短少、损坏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运输车辆到厂后在 小时应装完货物,超过时间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元计算,车辆在快到达运输目的地之前应提前通知收货方,甲方指定的收货客户应提前做好卸车准备,在车辆到达目的地 小时后未卸货的按车辆规格按一个台班费 计算。如甲方通知乙方派车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因产品未生产好或因其它原因当日无法装车的甲方应承担乙方车辆的返空油费(按每公里5元计算)。造成车辆当日无法装车的根据车辆型号按台班费计算。

  五、甲方义务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甲方必须将该货物送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如有要求,甲方必须派员随同乙方至工地了解实际情况,并介绍乙方和施工工地相关人员如负责人,签收人等认识,以方便后续乙方的业务操作。每次运输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

  3、甲方每天点之前通知发货计划给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日的运输车辆。没有通知,乙方可免予承担运力不足的责任。

  4、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1) 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2) 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2、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

  3、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或甲方客户指定地点卸货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金给甲方。

  5、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7、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装载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

  8、乙方从甲方厂内出车,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9、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影响交货造成不良反映;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做出反应,如果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后果的严重性给予甲方补偿。

  10、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内以及施工工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元~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输运区域名称及单价结算

  1)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按吨位结算,具体价格按双方事先约定的结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或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乙方将每月28日前本月结算报表及原始运输凭证交予甲方进行对账,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进行结算;超过结算日期按每日1000元付给乙方资金利息。相关货款只支付到甲方为乙方办理的中石化油卡中主卡中,由乙方自己分配。运输价格根据甲方客户的距离里程,路况,车型,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灵活定价。垫资不高于6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4)付款以按月滚动方式支付: 乙方垫资一个月,即在每月28日之前结清当月运费,并以此类推。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发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7

  甲方简称:

  乙方简称:

  本着双方土方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 银河公园项目第三标段 工程土方外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那大镇银河公园项目

  二、承包工程范围、方式:

  上土点至卸土点贰公里内以每车柒拾壹元人民结算。

  三、工程计量:

  1、根据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以现场指挥员签字拍照确认乙方车数单据为准、有关补充条款为计量依据。

  2、合同所订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其单价均包含完成相应项目的机械设备燃油费、人工费、劳务社保、乙方所有进行退场费及生活所需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工程按每15天结算一次(注: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结算)。

  五、合同期:

  合同工期为甲乙双方协商。

  六、双方责任及制度:

  1、甲方责任

  (1)、甲方协调环卫部门对乙方车辆造成车辆扣押,产生的损失甲方按每天每辆车伍佰人民币元补偿,并负责将车辆取回。

  (2)、按甲方总体规划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备足自卸陈,随时听从甲方安排(甲方需提前12小时内通知乙方备车)。

  2、乙方责任

  (1)、乙方车队一切生活与住宿费用自行解决。

  (2)、乙方服从甲方对本工程的实施完成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规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体制。

  (3)、乙方车队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协调与交警、交通运输工作。

  (5)、乙方按甲方要求对运输物进行遮布。

  七、协议书生效及份数:

  (1) 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8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

  乙方:

  二、具体条款

  1、乙方自愿承揽甲方的沙子、石子的采购、运输任务,保证做到保质、保量、价格公道,在执行中如因价格或运费等问题协商不成,甲方可单方随时中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承揽甲方桥栏板等产品的运输任务,并保证安全、及时运送,运费定价要合理,在执行中乙方不得随意提高运费标准,甲方如有异议,可以随时中止合同。

  3、乙方在运送路途中出现的刑事、民事等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如有较大货损,乙方应按市值赔偿。

  4、如运送任务繁重,乙方应设法增加运力,但乙方如安排他人代为运送,均为乙方的单方行为,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如对乙方的安排有异议,亦可随时叫停,乃至中止合同。

  5、费用结算

  (1)沙子、石子等原材料的费用(含运费)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石子:元/车,沙子:/车,价格如有波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沙子、石子必须凭由甲方出具的有效票据,每 结算一次。

  (2)甲方桥栏杆等产品的运费结算,每 结算一次。运费执行细则如下:

  另:每车的回执收条,乙方应负责妥善保存,如有丢失,应及时找回;如因收条丢失而带来的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

  6、另行约定内容

  以上内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省汽车运输货票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一批钢结构构件委托乙方进行运输,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钢结构构件,具体见附表;

  二、起止地点:起运地为_____________ ;止地为_____________内;甲方不规定乙方运输路线,由乙方自行决定。

  三、运价:见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运后首次付款预留_____________元保证金,后期运输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义务责任:

  1、甲方义务责任:

  ①甲方在发运构件前两天通知乙方何时派车,并告诉乙方此次运输何种构件,便于乙方安排相应运输的车辆。

  ②甲方应组织人员和吊车积极协助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装车和到目的地后的卸车,装车后的构件捆扎由乙方自己负责。

  ③按约定支付乙方的运费。

  ④甲方提供乙方办理超限所需图纸资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中止运输合同。

  2、乙方义务责任:

  ①乙方所派车辆应为合法、合规车辆,并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乙方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运输状态良好、顺畅,确保运输途中自身及构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车通知后(电话、短信),应在规定时间内派相应车辆到禹城装货地点。

  ③乙方应带足垫木、钢丝绳、葫芦等捆扎锁紧器具,乙方指挥甲方构件的吊放位置,确保从禹城金鼎钢结构厂到济阳光大环保垃圾发电厂工地的运输过程中构件安全,甲方只在电厂工地验收卸车,一旦造成运载的构件变形、损毁乙方应承担该构件直接材料及生产所需费用并扣除运费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及车辆的各种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⑤乙方自己负责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准运证明,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因乙方车辆故障、通行证件原因造成构件被扣留等情况给甲方造成转运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约定,应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构件运输完毕付清运费后失效。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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